深圳共享单车停用令生效,一年违法3次停用半年
7月1日起,深圳交警联合在深共享单车发布的“停用令”正式开始生效,在深非机动车违法的,根据违法次数不同而停用不同的时长,最高可停用半年。深圳交警通过与在深各共享企业充分沟通协商,深化共享单车用户诚信机制运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中“停用令”明确规定,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一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2次的停用一个月,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