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起,手机预装软件强制可卸载
根据从 7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显示,生产企业应在终端产品说明书中提供预置软件列表信息,并在终端产品
说明书或外包装中标示预置软件详细信息的查询方法。
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生产企业应确保已被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应保证移动智能终端获得进网许可证前后预置软件的一致性。
工信部明确表示,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未经明示且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