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快洞察消息,新加坡税务局公布关于支付类数字货币征税方案的草案,建议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于支付类数字货币供应环节免征消费税(GST)。该草案将于即日起至 7 月 26 日继续征询公众意见。新加坡税务局表示,根据该国现行政策,支付类数字货币的供应应纳税服务供应,企业销售、发行与转让数字支付货币的行为都得缴纳消费税,但当这些支付类数字货币被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又得再次缴纳消费税,导致产生双重应税,因此建议对于支付类数字货币供应环节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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