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快洞察消息,5 月 5 日,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构更新了加州证券法修订案。该修订案在描述「证券」的定义时将数字资产排除在外。加利福尼亚州议会多数党领袖 Ian Calderon 最初于 2 月份提出了更新证券法的法案。2020 年 3 月 9 日,美国国会议员 Paul Gosar 在众议院提出了新版本的《2020 年加密货币法案》,该法案旨在明确各种数字资产的适当监管机构,并要求这些机构针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数字资产进行监管,对数字资产的交易、牌照发放与注册等方面做出明确表示。此前,第一版的《2020 年加密货币法案》在 2019 年 12 月提出。该法案将数字资产分为三类:加密商品、加密货币和加密证券。这三个类别分别由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