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快洞察消息,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PlusToken 网络传销案二审结果已公开,据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且二审裁定为终审裁定。在一审中,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丁某、彭某等 16 名被告人两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警方查明,自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6 月,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架设搭建 PlusToken 平台,发展会员 200 余万人。除境内会员外,还有不少境外会员,层级关系高达 3000 余层。在一年时间里,这个平台吸收会员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 948 万余个,按当时市场行情计算,折合人民币总值 500 多亿元。另查明,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平台的数字货币包含:194,775 个 BTC、833,083 个 ETH、140 万个 LTC,2760 万个 EOS、74,167 个 DASH、4.87 亿个 XRP、60 亿个 DOGE、79581 个 BCH 和 213,724 个 USDT。这些数字货币将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