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快洞察消息,韩国国税厅表示,韩国国内居住者和国内法人中,海外金融账户余额合计在 2020 年期间任意一个月的月底超过 5 亿韩元者,须在 6 月 30 日之前向管辖区税务局进行申报。另外,由于 2020 年 12 月税法的修订,居民和境内企业如果在海外虚拟资产经营方开立了用于虚拟资产交易的海外账户,则必须从 2023 年 6 月起报告账户信息。另外,韩国国税厅称,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或少报,将处以相当于未申报金额 10% 到 20% 的罚款。另外,如果未申报金额一年超过 50 亿韩元,则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区快洞察此前报道,去年 12 月份,韩国国会企划财务委员会通过包括《所得税法》和《个人消费税法》等税法的修正案,其中,将虚拟货币纳税起征日期从 2021 年 10 月延后至 2022 年 1 月份。关于虚拟货币相关税法具体内容为,对每年 250 万韩元以上的加密货币投资收益征收 20% 的税金。